1.

活動時間:2013年9月1日∼9月30日止。

2.

主辦單位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,保有審查之權利,若經查核有不符本活動 相關規定者,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之資格。

3.

投稿留言若有色情、猥褻、毀謗、一稿多投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侵害第三 人權益等違反法令之內容,本臺將保留刪除權利,並取消活動參加資格。

4.

所有獎項不得要求兌現、折讓、更換或任何調整事項。獎項以活動網頁公告 資料為準。

5.

凡參加本活動投稿皆需參加第二階段的熱血實踐團活動,若選出的得獎者候選 人選無法參加第二階段的熱血實踐團,該得獎者無法保留得獎資格,亦不得 協調安排由他人代為參加熱血實踐團活動;主辦單位將依評選成績高低,依序 遞補得獎者。

6.

活動兩位得獎者,皆須配合參與10/19-10/22「熱血實踐團」環臺遊程,並於 11/10前繳交圖文遊記;主辦單位確認回收遊記後,將於12/2前提供2萬元夢 想獎勵金。(若因天候因素影響活動執行的安全性,主辦單位保有修改熱血實 踐團活動日期之權利,並協請活動參加者配合)

7.

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電話通知得獎人,並同時公佈於活動網頁,中獎人可親自 領取、委託代領、或提供郵寄服務。

8.

所有得獎公告將於2013年10月9日前完成,活動相關問題聯繫請於上班時 間(週一∼週五9:00∼17:00)電洽(02)8797-8008*8811陳小姐或*8876莊小 姐。地址:臺北市瑞光路480號5樓。

9.

依稅法規定,贈品價值超過1,000元以上就需要開立扣繳憑單,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。中獎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,000元(含)以上之得獎者,需在主辦單位規定之期限內繳納中獎稅(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本國人10%;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,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,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)後,始得領獎。若超過繳納中獎稅期限,尚未繳交稅金者,即視為自動棄權,不得有異議。得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,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。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(繳納)相關 稅捐(如有適用)。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

10.

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 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

11.

若活動辦法有未竟之處,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本活動或更改活動細節之權利, 並於活動網站中公佈,不再另行個別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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